广州港内港港区广州塔游船码头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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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技术评审专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等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
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审阅了《广州港内港港区广州塔游船码头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表》,并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广州港内港港区广州塔游船码头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广州塔北侧珠江岸线,项目北面为珠江新城海心沙游轮码头,南面为广州塔,东西两侧均为珠江沿江路。
项目总投资3122.15万元,码头总长度为290米,泊位长度308米,占用岸线290米。本码头共建设4个珠江游船泊位,9座引桥(3固定引桥,6座活动钢引桥)。
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浮码头结构形式,由4艘50×8×1.6×0.5m的钢泵船组成,浮趸的固定方式选用靠船桩簇和锚链地龙,码头设置9座引桥,采用活动钢引桥结合固定引桥的结构型式,活动钢引桥平行岸线布置形式,其一端搭放在趸船上,另一端铰接于固定平台,固定平台通过固定引桥连接现有堤岸。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本工程的实际建设内容与规划与环评相比一致,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施工期可就地建设临时隔油隔渣池与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广州塔预处理系统及市政排污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施工期采取封闭施工、洒水降尘、装修使用环保材料并加强通风措施。
3、噪声
加强设备维修管理;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
4、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139号令)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施工期已落实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且施工期无污染投诉及纠纷。
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
废水
营运期的污水主要为游客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设有贮存柜,员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船上贮存柜收集,经船上化粪池和地面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码头市政污水管网,由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
废气
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船舶航行时产生的燃油废气,加强对船舶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工作。
噪声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船舶航行产生的噪声(营运期明确船舶禁鸣),加强进出船舶的管理。
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游客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已落实上述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营运期的污水主要为游客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设有贮存柜,员工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船上贮存柜收集,经船上化粪池和地面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码头区附近市政污水管网,由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调试效果表明,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综上所述,广州港内港港区广州塔游船码头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保护性质主管部门批复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总体得到落实。因此,同意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